
12月3日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刚一审获刑十五年。经审理查明:1998年上半年至2024年6月,李刚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02亿余元。
李刚,1965年7月生,四川大邑人,2020年任四川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21年任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23年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至2024年9月被查。
今年4月李刚被双开。通报称其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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